2014年玩具召回34288件 2014年全年,我国共有56家玩具生产企业按照《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了主动召回计划,对其生产的64批次存在缺陷的玩具和童车产品实施了召回,涉及缺陷产品34288件。
2014年召回的缺陷儿童玩具产品(包括童车),存在小零件、锐利边缘、绳索长度、危险夹缝、警示标识、用于包装玩具的塑料包装袋、静态强度、动态耐久性、动态稳定性、束缚系统强度、车轮强度、车轮夹持力、制动性能、闸把尺寸、座位离地高度、座兜的座垫与靠背的角度、危险夹缝及开口、塑化剂含量、危险挤压点、特定元素的迁移、锐利尖端、刚性材料上的圆孔、把套拉脱力、链罩、鞍管最小插入深度、把横管、防撞间距、安全带扣强度等方面的缺陷,有可能造成儿童意外伤害,危及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其他生产类似产品的企业以对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履行缺陷产品召回义务,主动召回有类似缺陷的产品。同时,如消费者发现所玩具产品可能存在缺陷或其他质量问题时,可向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12365投诉举报平台投诉,也可直接向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提供产品缺陷的相关线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