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保部又公布五项环境检测标准,其中含三项土壤和沉积物标准,两项环境空气标准,采用的检测方法分别为气质法、原子吸收法和气相色谱法。 经编辑与正在征求意见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对比,此次颁布的三项土壤与沉积物标准与征求意见稿中显示正在制定中的土壤和沉积物标准没有重合,预示着未来将有更多的土壤类检测标准公布。 原文如下: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等五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35-2015); 二、《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36-2015); 三、《土壤和沉积物 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737-2015); 四、《环境空气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738-2015); 五、《环境空气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39-2015)。 以上标准自2015年4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5年2月7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各标准主编单位。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2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