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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拟制定宠物食品卫生标准_检测资讯_

2015年7月2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发布农牧字第1040042942A号公告,预告订定“宠物食品病原微生物与有害健康物质种类及安全容许量标准”,7天内接收公众意见和建议。

 

该标准规定了宠物食品不得含有的病原微生物,以及黄曲霉毒素、重金属、农药残留、保存剂与抗氧化剂、有害化学物质的容许量。

 

草案条文及逐条说明详见: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7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