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3日,美国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OEHHA)提议将溴氰菊酯以及二甲苯列入《1986安全饮用水和有毒强制法案》(加州65号提案)的“致癌化学物质清单”中。这两种新增物质相关信息如下:
美国发育及生殖毒性鉴定委员会(DARTIC)将对这两种化学物质的毒性进行审核与鉴定。 另外,美国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OEHHA)提议将甲基异丙基酮(CAS号563-80-4)列入《1986安全饮用水和有毒强制法案》(加州65号提案),该物质经过鉴定,确定其具有生殖毒性。根据《健康与安全法案》的25249.8(a)章节,此次修订依据为《劳工法》。 新增物质信息如下:
《健康与安全法案》第25249.8(a)章节指出,所有被《劳工法》6382(d) 章节鉴定为具有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将被列入《1986安全饮用水和有毒强制法案》。《劳工法》第6382(d) 章节主要针对符合联邦危害通识标准而被鉴定为具有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 (资料来源:http://oehha.ca.go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