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美国商务部发布了一份指南文件,阐述了在美国市场销售家具的合规指南,针对儿童家具、软垫家具等类型,包括地毯、床垫一类的。涉及上述几类产品的主管(执法)当局有美国海关当局(CBP)、消费者安全委员会(CPSC)、环境保护署(EPA)、联邦贸易组织(FTC)。 各当局对家具产品的监管重点范围如下:
涉及的部分州监管当局及要求如下:
婴儿床等相关强制性法规 在美国的CPSC产品通报官网上,婴儿床、儿童家具的安全问题一直较为突出,屡陷“召回门”。在商务部此次发布的指南文件介绍了涉及婴儿床等4类婴儿用或儿童床的强制性法规: ●16 CFR 1219 《全尺寸婴儿床安全标准》自2011年6月起生效; ●16 CFR 1220 《非全尺寸婴儿床安全标准》自2011年6月起生效; ●16 CFR 1217 《幼儿床安全标准》自2011年11月起生效; ●16 CFR 1213/1500/1513 《双层床安全标准》自2010年6月19日起生效。对于违法该标准首要责任人,CPSC可对其施以最高达1万美元的民事处罚;对于相关责任人,可施行不超过1.5万美元的罚款。 软垫家具阻燃性标准 CPSC参考联邦易燃织物法(FFA)提出立法议案16CFR 1634,对软垫家具的性能、标签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制造商需要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1.使用符合香烟点火性能测试的、具充分耐阴燃性的覆盖材料; 2.放置符合覆盖材料和内部填充材料耐阴燃和开放式阻燃测试的防火屏障。 儿童家具含铅量要求 在16CFR 1303中,CPSC宣布 凡是供消费者使用的,含有铅或铅化合物的油漆和类似的表面修饰剂,其铅含量(按金属铅计算)超过油漆不挥发物总含量的重量或干漆膜重量的0.009%(90ppm)均为被禁止的产品,其依据为CPSIA第8和9章,15 U.S.C. 2057,2058。按照联邦有毒物质法案(FHSA)第2(g)条款的要求,供消费者使用的儿童家具产品表面油漆含铅(>90ppm)将被禁止。 木制品家具(高密度纤维板)甲醛释放要求: 2010年6月7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美国国会通过立法要求EPA在2013年1月1日颁布最终实施法案的最终规章。 标志和标签要求 ●美国市场所有进口的产品还需要满足16 CFR 134对“原产地标志”的要求; ●任何软垫产品、床垫、含有填料的垫子都必须牢牢的贴上实质性的标记或标签,以符合 16CFR 303纺织品标签法规的要求; ●16CFR 1500要求室内用产品中含有危险物质,产品必须符合该法案的要求:产品必须含有警示标签以提示消费者安全使用和储存、对可能发生的情况的急救措施、“远离儿童接触”的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