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快将通过节庆及装饰照明产品的最终规则。最终规则订明,节庆及装饰照明产品若不包含3种容易观察特征(最小电线尺寸、足够的拉力消除功能以及过流保护) 中的其中一项,都会被视为《消费品安全法》下的重大产品危害。节庆和装饰照明产品的上述3项电力安全特征,已于2000年8月21日通过的自愿性标准《节庆和假日装饰产品安全的保险商实验室标准》(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Standard for Safety for Seasonal and Holiday Decorative Products)UL 588第18版有所订明。最终规则将在《联邦纪事》刊登后30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