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CCPSA) 及相关法律将于2011年6月20日实施。CCPSA 将取代《危险产品法》第一部分与附表一,成为加拿大法律。新法旨在修葺现存条例,从而更新和加强产品安全条例,进一步保障加拿大国民的健康和安全。此外,新法例也加强了联邦政府对有关消费品采取行动的能力,例如产品回收。 CCPSA主要内容如下: a. 介绍消费品的安全义务; b. 禁止制造、进口、宣传或销售任何不符合CCPSA 法规要求的消费品; c. 要求业界及时向加拿大卫生部汇报严重事故或缺陷; d. 要求生产商或进口商在需要时提供相关产品的测试 / 研究结果; e. 若发现危险的消费品,应及时有效地改进,包括允许加拿大卫生部回收危险的消费品; f. 制定虚假或欺骗性健康或安全声明的消费品包装或标签行为属违法; g. 要求企业保留相关档案,有助在整条供应链中追踪产品; h. 提高违规个案的惩罚及增加罚款。 CCPSA禁止任何人制造、 向加拿大进口、宣传或销售任何不符合依照该法案制定的法规的要求的消费品。这些法规包括: 石棉产品条例SOR/2007-260 蜡烛条例SOR/2011-18 碳酸饮料玻璃容器条例SOR/80-831 童车和婴儿小推车管理条例SOR/85-379 儿童珠宝条例SOR/2011-19 儿童睡衣裤条例SOR/2011-15 2001年消费者化学品及包装条例SOR/2001-269 含铅危险产品(与嘴接触)条例SOR/2010-273 有绳窗饰产品管理条例SOR/2009-112 童床、摇篮和摇篮式童车管理条例SOR/2010-261 冰球及曲棍网球选手面部保护工具条例SOR/2011-20 玻璃门及音响条例SOR/2009-110 光滑陶瓷和玻璃器皿条例SOR/98-176 危险产品(地毯)条例C.R.C., c. 923 危险产品(纤维素绝缘材料)条例SOR/79-732 危险产品(木炭)条例C.R.C., c. 924 危险品(伸缩门和伸缩围栏)管理条例SOR/90-39 危险产品(婴儿喂食瓶奶嘴)条例SOR/84-271 危险产品(壶)条例C.R.C., c. 927 危险产品(火柴)条例C.R.C., c. 929 危险产品(床垫)条例SOR/80-810 危险产品(橡皮奶嘴)条例C.R.C., c. 930 危险产品(帐篷)条例SOR/90-245 冰球头盔条例SOR/2011-21 打火机条例SOR/2008-231 邻苯二酸盐条例SOR/2010-298 携带式围栏条例C.R.C.,c.932 住宅煤气探测器条例SOR/2009-193 机动车辆约束装置与垫高坐垫条例SOR/2011-16 科学教育装置条例C.R.C.,c.934 表面涂料条例SOR/2005-109 易燃性织物条例SOR/2011-22 玩具条例SOR/20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