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英语简称。其全称是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或International Standard Organized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是由各国标准化团体(ISO成员团体)组成的世界性的联合会。制定国际标准工作通常由ISO的技术委员会完成。ISO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在电工技术标准化方面保持密切合作的关系。中国是ISO的正式成员,代表中国的组织为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tandardiz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SAC)。
ISO标准的内容涉及广泛,从基础的紧固件、轴承各种原材料到半成品和成品,其技术领域涉及信息技术、交通运输、农业、保健和环境等。
ISO有两个打火机相关的标准,分别为《打火机安全规范》(ISO 9994)和《消费品安全要求-通用打火机》(ISO 22702), 由TC 61下属的SC 4制定。
一、《打火机安全规范》(ISO 9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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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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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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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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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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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关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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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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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须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a、这种系统能够通过有意的动作产生或保持火焰。
b、系统产生火焰需经过两个或更多独立的步骤。
c 、必须借助等于或大于15N外力来发动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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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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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调节打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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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打火机≤120MM。
前混式、后混式打火机≤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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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调节打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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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混式打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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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调节≤100MM
调至最大≤120MM
调至最小≤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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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混式打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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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调节≤60MM
调节最大≤75MM
调至最小≤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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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烟斗的打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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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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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高度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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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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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丝印或刻印调火方向。
2、调火装置为旋转式,且大致与火焰成直角:
a、开关位于打火机的顶部,向左旋转开关,火焰就会渐渐变小。
b、开关位于打火机的底部时,顺时旋转开关火焰就会渐渐变小。
3、火焰控制动作平行于火轴的运动的按运动方向调节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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溅火、爆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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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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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大火焰高度时,应不会出现飞溅和爆火、跳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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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熄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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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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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秒,带风罩的≤4(后2秒火焰高度必须必须低于风罩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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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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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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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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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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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态部分的燃料应不超过气箱可装容积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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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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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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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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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有外露的尖角,当使用者拿着或按规定使用时不会导致意外的割伤或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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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容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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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态打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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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环境28天后仍可使用,且符合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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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态打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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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环境28天后仍可使用,且符合功能要求。
气体泄漏≤超过15mg/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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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注气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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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重复注气液态打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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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气后不得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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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重复注气气体打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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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气后气体泄漏不超过15mg/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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跌落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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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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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导致气箱的破裂或爆炸。
2、不导致持续自燃。
3、对于气体打火机,气体泄漏不超过15mg/min。
4、如能正常使用,应符合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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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温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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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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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5℃恒温中保持4小时后仍能使用,且符合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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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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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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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箱承压大于等于生产商推荐燃料在55℃下的2倍蒸发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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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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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打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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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燃烧5秒,并且没有明显的组成部分燃烧或变形导致危险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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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调节气体打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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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调节气体打火机(设定在最大火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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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打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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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芯顶端或打火机出气口向下与水平成45 °夹角时持续燃烧10秒,没有明显的组成部分燃烧或变形导致危险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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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调节气体打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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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调节气体打火机(火焰高度设在50mm,如果低于50mm则调至最大火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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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燃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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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打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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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燃烧10秒,重复10次后,能正常使用,且符合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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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调节气体打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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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调节气体打火机(火焰高度设在50mm,如果低于50mm则调至最大火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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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与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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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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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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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说明可标示在打火机上,也可用单个小册子.或单行本与打火机包装在一起,也可打印在包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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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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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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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说明要有特定的标题”WARNING”,并包含以下内容:
1、“远离儿童”或 “放置在儿童不可触及的位置”
2、“点燃打火机要远离面部及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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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具体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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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不同机型标识:
A. “含易燃高压气体”
B. “含易燃液体”
C. “充气后,含易燃液体”
D. “避免在50℃环境下受热或长期曝晒”
E. “避免击穿或放入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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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熄灭打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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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后保证火自动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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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动熄灭打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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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打火机为不可自灭打火机—盖上/帽盖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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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混式打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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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显火焰之上高温,要格外小心以防止烧伤”
2、严禁持续燃烧超过1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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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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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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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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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费品安全要求-通用打火机》(ISO 22702)
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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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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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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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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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关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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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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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须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a、这种系统能够通过有意的动作产生或保持火焰。
b、系统产生火焰需经过两个或更多独立的步骤。
c 、必须借助等于或大于15N外力来发动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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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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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调节点火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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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混式≤100MM。
前混式≤7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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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调节点火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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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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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调节≤100MM
调至最大≤150MM
调至最小≤7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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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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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调节≤60MM
调节最大≤75MM
调至最小≤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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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高度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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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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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丝印或刻印调火方向。
2、调火装置为旋转式,且大致与火焰成直角:
a、开关位于顶部,向左旋转开关,火焰就会渐渐变小。
b、开关位于底部时,顺时旋转开关火焰就会渐渐变小。
3、火焰控制动作平行于火轴的运动的按运动方向调节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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溅火、爆火、跳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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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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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大火焰高度时,应不会出现飞溅和爆火、跳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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熄灭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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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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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带风罩的≤6秒(后3秒火焰高度应低于风罩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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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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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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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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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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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态部分的燃料应不超过气箱可装容积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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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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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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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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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有外露的尖角,当使用者拿着或按规定使用时不会导致意外的割伤或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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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容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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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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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环境28天后仍可使用,且符合功能要求。
气体泄漏≤超过15mg/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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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燃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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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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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钟连续燃烧,不会导致组成部分燃烧或气箱爆裂或不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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跌落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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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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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导致气箱的破裂或爆炸。
2、不导致持续自燃。
3、气体泄漏不超过15mg/min。
4、能正常使用,且符合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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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温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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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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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5℃恒温中保持4小时后仍能使用,且符合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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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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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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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箱承压大于等于生产商推荐燃料在55℃下的2倍蒸发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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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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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调节点火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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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2种方法将其点燃并保持10s后没有明显的燃烧或组成部分变形,导致危险情况发生:
a、产生垂直向上的火焰。
b、产生与水平成45 °角的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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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调节点火枪(设定在最大火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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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燃烧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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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调节后混式点火枪:75mm或最大
2、可调节前混式点火枪:60mm或最大
3、不可调节点火枪保持初始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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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燃烧20秒,重复10次后,能正常使用,且符合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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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注气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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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重复注气气体打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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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气后气体泄漏不超过15mg/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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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与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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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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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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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说明可标示在点火枪上,也可用单个小册子.或单行本与打火机包装在一起,也可打印在包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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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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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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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说明要有特定的标题”WARNING”,并包含以下内容:
1、“远离儿童”或 “放置在儿童不可触及的位置”;
2、“点燃打火机要远离面部及衣物”。
3、“不可以用于点香烟,雪茄,烟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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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具体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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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不同机型标识:
(1) “避免在50℃”以上环境下受热或长时间在阳光下曝晒。
(2) “避免击穿或放入火中”。
(3) “使用本产品用于烤架或其他厂商的用具时,请依照提供的说明和警告”。
(4)“严禁持续燃烧超过30S”。(5)“重新注气后,等待2分钟后才可使用点火枪”。
(6) “含易燃高压气体”或“充气后,含易燃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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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灭点火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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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后保证火已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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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混式点火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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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火焰之上高温,要格外小心以防止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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