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着力解决贵州省道路客货运输车辆检车难、检验时间长的问题,减轻道路客货运输企业负担,贵州省质监局与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环保厅等部门共同提出改进道路客货运输车辆检验工作的意见,从改革审批制度、优化整合机动车检验项目、规范检验审核时限、严格道路客货运输车辆检验项目收费等5个方面提出了10条改革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是改革审批制度,加快推进机动车检验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取消以规划和布局等作为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验和环保定期检验前置审批条件,鼓励各类市场资本积极参与机动车检验机构的建设和发展。 二是优化整合机动车检验项目,提高检验效率。对道路客货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和和环保定期检验等检验项目进行整合,车辆一次检验,机动车检验机构一次出具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单、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和环保定期检验报告单,避免车辆重复进行上线检验。 三是规范检验审核时限,提高审核效率。改革审核机制,简化检测数据上传内容和流程,明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和环保定期检验报告审核时限,并向社会公告,加强舆论监督,做到“即时上传、即时审核”,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四是严格道路客货运输车辆检验项目收费。物价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整合后的道路客货运输车辆检验收费的监督管理,不得重复收费或增加收费项目。 五是有序推进道路客货运输车辆检验改进工作。对具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和环保定期检验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自2015年1月1日开始对道路客货运输车辆按照“三检合一”检验要求进行检验;鼓励和引导目前尚不具备“三检合一”检验条件的检验机构加快投入和技术改造,满足道路客货运输车辆检验的市场需求,对改造后具备“三检合一”检验条件的检验机构,各部门要及时联网受理其业务工作。积极引导新建从事道路客货运输车辆检验的检验机构按照“三检合一”检验要求合理规划检测场地,按相关检验标准配置检测设备,对道路客货运输车辆按照“三检合一”开展检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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