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3日,美国环保署发布对氟吡草酮(Bicyclopyrone)的残留限量要求,本规则于2015年4月23日起生效,反对或听证要求按40 CFR§178的说明在2015年6月22日前提交。
美国联邦法规40 CFR§180.682部分修订对氟吡草酮的残留限量要求如下: